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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门职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

时间:2021-08-30   

 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精神和市教育局印发的《荆门市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》要求,学校决定2021年秋季学期所有年级学生在无通知的情况下不到校,2019级、2020级学生采取线上报到、开展线上教学,2021级新生进行线上报到、完成注册。9月20日以后,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,待疫情结束防疫达标允许学生回校后再进行线下教学。为做好线上报到和教学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组织领导

  学校成立秋季学期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工作领导小组,职责是负责统筹调度指挥线上教学师资和资源,并对线上教学质量进行管理。

  组  长  姜永立  陈 宏

  副组长  黄克祥  程诗权  贾 俊  孟兴敏  王 勇  敖小锋

 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职责是具体负责线上教学师资安排、排课及教学管理工作,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。

  组  长  王 勇  贾 俊  程诗权

  副组长  蒋景耘  陈 霞  邓先军  刘 斌  贺 励  杨品齐  阳文涛  黄国平  刘立斌  王红秀  刘田锋  王承明  王桂华  杜正培  彭晓明

  成  员  熊红梅  胡 萌  李亚林  向 强  王清平  彭 静  胡玲玲  陈志玲  龚雪莹  万凯华  各教研室主任

  二、教学工作安排

  (一)线上开学报到时间及方式

  1.报到时间。

  (1)2019级、2020级学生9月4—5日在线上报到。

  (2)2021级新生9月11—12日在线上报到。

  2.报到方式。

  (1)2019级、2020级学生报到方式。由学工处负责,各院系通过班级QQ群、微信群、短信、电话等形式向学生告之线上报到时间,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线上打卡报到,并统计报到人数。

  (2)2021级新生报到方式。由学工处负责建立大学生迎新系统(含移动端),新生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确认提交,完成线上报到。

  (3)2021级新生管理。教务处和学工处共同做好新生分班。学工处和院系配合,安排好辅导员和班主任,建立班级群,班主任要与每一位新生联系,确保新生进入班级群,并安排健康打卡。教务处根据新生报到信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学历注册。

  3.学费缴纳。

  由财务处和信息中心负责,在校园网站建立学生缴费平台,设置缴费入口,完成学费缴纳工作。因家庭困难,暂时不能缴齐费用者,可向学工处和所在院系申请,办理缓交手续。

  (二)线上教学工作安排

  1.理论教学。

  2019级、2020级学生9月6日正式按课表开展线上教学。开课前,教务处和信息中心对教师线上教学平台选择进行培训。教师利用智慧职教“云课堂”平台,结合“腾讯课堂”等主流直播工具,实施互动教学。教务处和信息中心还提供中国大学MOOC、超星尔雅、智慧树等平台教学资源。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网上教研活动,制定教学计划,明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。教师提前备课、撰写电子教案、制作课件,精选课程资源,上传教学资料。在教学平台上导入教师和学生基本信息后,学生签到上课。整个教学过程采用“教学平台+直播课堂+资源学习+练习反馈”课堂结构进行线上教学。教务处和院系要积极与教材供应商和出版社联系,为学生提供电子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等教学资料。对于没有电子教材和参考书的课程,任课教师要通过扫描等方法为学生提供章节的教材内容。

  2.实践教学。

  学校暂停组织学生在本地或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、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习实训活动。不组织、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。各院系可根据教学要求适当调整专业实践教学形式、内容和考核要求。充分利用现有国家虚拟仿真实训平台进行教学实验实习。待疫情结束回校后再补上实践教学课。

  3.教学质量管理。

  一是以教研室为单位,落实课程教学任务,掌握教师授课平台和教学相关信息。二是以院系教学办为主体,组织日常线上教学巡查活动,反馈教与学情况。三是学校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,组织线上教学督查,反馈学情和教情调查情况,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。

  (三)课程补考

  原定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的补考工作延迟,待疫情结束学生回校后举行。

  三、有关要求

  1.线上教学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,教师配备和班级课表要在8月底前完成。教学平台和网络系统由信息中心负责,确保线上教学活动顺利开展。

  2. 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由学工处负责落实,既要落实学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又要联系学生落实线上学习考勤,确保学生学习“不断线”。

  3.教师线上教学推送内容由纪检监察和教务处联网审查,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,牢牢把握课堂教学主渠道,深入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。

  4.教务处、学工处、各院系要对上课教师和班级学生考勤每天进行统计公布,一周一总结。

  5.各院系教学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报教学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。

  6.学校教学领导小组将组织教学督导巡查,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。


2021年8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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